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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死亡登记备案对象 观点
来源:本地宝 发布时间2023-04-28 17:44:15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珠海死亡登记备案对象

公民死亡。

死亡登记是自然人在死亡后由其家属向其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死亡的登记制度。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凭《死亡医学证明书》(或单位证明)、户口簿、死亡者身份证,向其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缴交居民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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